預約、繳費流程說明
詳細相關規定請參考
►計畫請購SOP (本校人員使用計畫付費等SOP)
►預約流程
[一般儀器]
1. 每月20日開放次月所有儀器使用時段。
2. 請以電話(分機:#6060~#6064)、E-mail、或至現場預約所需操作時段,並等待本中心回覆並確認使用時間。
3. 至精密分析與材料研發中心(先鋒大樓701室)或是網路填寫所需儀器預約申請單。
4. 如若需前處理,實驗當日請提早送樣品至本中心,送測時請記得攜帶儀器預約單。
[科技部貴重儀器=FESEM, ESCA, CT]
1. 每月20日開放次月所有儀器使用時段。
2. 請至國家科學委員會 基礎研究核心設施預約服務管理系統預約申請。
3. 如若需前處理,實驗當日請提早送樣品至本中心,送測時請記得攜帶儀器預約單。
*廠商或無科技部貴儀計畫者,勿至國科會系統預約,請另聯絡本中心*
►繳費流程
1. 校內有計畫可支付的單位
實驗完成後告知總實驗費用,請按照會計請購SOP繳交核章完之請購單給本中心。
2. 校內無計畫可支付的單位
實驗完成後,領取三聯式繳費單至出納組或其他代收單位繳費。
3. 校外單位或廠商(繳費完成提供繳費證明才能拿到檢測結果)
實驗結束當下開立三聯式繳費單,可至本校出納或超商繳款(手續費自付)。
*若欲提早繳費,請於匯款當天告知本中心匯款時間/金額/匯款單位,以便學校出納處理。*
►注意事項
1. 若因樣品本身因素而無法取得測試結果,仍須以基本操作時數計費。
2. 若因故未於預約時間到場使用並未取消預約時段,送測單位仍需以預約時數附基本費用。
3. 除無法回收之樣品外,試片可歸還送檢單位(需事先通知),但不負責試片保管責任,請於一週內領取。
4. 繳費期限為收到收據或通知後3個月,若尚未繳費則該實驗室或該廠商無法預約本中心所有儀器。
►自行操作使用者資格
1. 本校教師、研究員、研究生、及大學部專題生。
2. 填寫自行操作同意書,教學與考核過後,經本中心主任,管理人,與儀器負責老師同意者,可在A級操作者陪同下自行使用。
3. 累積特定使用時數後,可自行操作。
4. A級操作者可於晚上或假日自行操作,但假日須以中心辦公室成員在職為主。
►儀器清單、開放時間、開放網路預約項目
1. 儀器清單:如網站公布。
2. 開放時間:
自行操作:非假日開放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9時,假日開放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5時。
技術服務與委託操作:於本校上班時間開放。
►儀器維護與使用規則
1. 開放自行操作的儀器,使用者須經本中心考核及格。但通過考核後一年內皆未使用該儀器者,必須重新申請考核。
2. 主要儀器之維護、技術服務與操作訓練由本中心之管理員,或指定之研究生,技術人員負責執行。
3. 主要儀器使用前請即應填寫該項儀器使用登記簿,並記錄使用開始時間。使用結束後須確實關機、填寫該項儀器使用登記簿,並記錄使用結束時間。使用時間起迄須依各儀器所附之計時器讀數詳實填寫。
4. 每次使用儀器前須預約。預約後如無法於該時段前來使用,須於該時段前取消預約。無故預約不到者,暫停使用該項目儀器一個月。
5. 使用開放網路預約之儀器,於預約後擅自轉讓時段者,取消使用資格。
6. 任何儀器與工具如需取出或搬入本中心, 無論該項目是否列於本中心之儀器清單,均須經本中心主任及儀器負責老師核淮。
7. 在校學生於本中心營業時段可使用學生證抵押換取門禁卡,但當日須歸還。